■ 都市时报记者 刘玲
信贷员的工作是帮别人从银行借款。澄江一家银行的信贷员代某,为了买彩票、偿还高利贷,变着花招找理由,向60多人“借款”146万余元。最终,代某不仅因违规贷款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离职,还被检方以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两项罪名起诉到法院。澄江县法院审理本案后,决定对代某数罪并罚,执行有期徒刑12年半。
代某编造理由 找人替自己贷款
代某是当地一家银行的信贷员,收入可观。接近中年以后,工作中的代某日常和大量金钱打交道,对金钱的欲望越来越膨胀。他习惯于高消费,还有一个喜好:时不时就前往当地一家彩票站,少则投上几十元,多则几千元。
时间长了,一向投入多、回报少的代某,已经不能靠工资收入满足日常所需。代某遇上经济难题,就开口向亲戚朋友借。亲戚朋友手头没有现金,代某就利用工作便利,以亲戚朋友的名义,从银行贷款为己所用。
为了能成功借到款项,代某会在每次借款前,编造一个合适的借款理由,比方“买地基”、“看病”、“投资矿产”等等。每次借到款项后,他就拆东墙补西墙,用后借款项偿还前期借款。
长期陷入经济困境,代某也无法摆脱买彩票的习惯,他但凡手头有钱,都会忍不住试试手气,把大量钱财用于买彩票。
违规贷款 代某丢了工作
2006年以来,代某个人借款多达146万余元,不到40岁的他,已债务累累,经常接到各种催债要钱的电话。到2011年年底,代某的工作也陷入了困境,甚至因为供职银行查账,代某的父亲和妻子为了保住代某的饭碗,也积极四处筹钱,帮代某偿还债务。
到2012年6月,代某因违规贷款违反单位规章制度,从单位离职。此后的他没有固定收入,经济状况越发糟糕。离职之后,代某为躲避债主追讨债务,三度更换电话号码并到玉溪、宜良躲避。一个月以后,公安机关在接到借款人的报案以后,对代某进行立案侦查。
去年3月14日,代某在宜良县被公安机关抓获。落网时的他,正在宜良县一家茶室打麻将。
一审获刑12年半 并处罚金5万
今年初,检察机关指控代某涉嫌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两项罪名。澄江县法院在2014年6月和7月间,两次开庭审理本案。
澄江县法院审理查明,在2006年11月至2012年5月期间,代某以购买地基、治病、投资矿山、还债为由,以借款的名义骗取60多个受害人的信任,借款合计人民币146.65万元,所借款项被代某用于赔偿高利贷、购买彩票等,最终挥霍一空。
在2010年1月14日,代某利用担任银行信贷员的职务便利,冒用李某某的名义,与所供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,骗取本单位资金2万元用于购买彩票。
在代某所借款项中,大部分是被害人从代某所供职银行贷款借给他的。代某自己也供述,他借钱的目的都是拆东墙补西墙,其中,赔高利贷用了30万元左右,其他都是用于购买彩票以及赔付以前买彩票的欠账。
代某供述,他借钱时,约有一半的款项写过借条,有些向亲戚朋友的借款,就没有写借条,他借的钱主要是短期借款。到落网时候,代某所借款项多数已经到期,但代某一直无力偿还。
对于本案的定性问题,一审法院认为,本案中,虽然代某是向被害人借款,但代某在已经有较多欠债,明知无力赔偿的情况下,仍虚构购买地基、治病、投资矿山等借款理由,不断地向不同的被害人借款。在取得借款后,代某大肆挥霍,将借得的钱用于赔高利贷、购买彩票等。代某事后为了逃避债务,三度更换电话号码并到外地躲避,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。从这些客观表现,已经可以认定代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故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,依法构成诈骗罪。
经过审理,澄江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,判处代某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;以职务侵占罪,判处代某有期徒刑1年。数罪并罚后,澄江县法院一审决定对代某执行有期徒刑12年半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。
责任编辑:杨雪东